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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市新型建筑行业协会会员权利与义务
2022-11-09 返回列表
会员权利与义务
第一条 凡从事建筑相关的社会团体、企业及建筑材料的企业和个体。凡认可本协会章程,均可申请加入本会。
第二条 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 
(一)拥护本会的章程; 
(二)自愿要求加入本会; 
(三)在从事的建筑行业及相关行业有一定的影响力,有理想、有爱心、有社会担当的个人和团体。
(四)会员应按期缴纳会费。
第三条 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 
(一)提交入会申请表和相关资料(如有企业的会员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); 
(二)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 
(三)由协会秘书处签发会员证。
第四条 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 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 
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 
(三)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各种政策、理论信息、相关资料、法律咨询、业务培训和其它服务的权利;
优先获得本会提供的“会员价”的建筑材料、辅材等(例协会旗下的创易共想平台的建筑钢筋加工机械、扎丝、钉子、铁丝等辅材)的权利 
优先获得本会会员之间相互介绍的项目施工的权利
优先获得本会向外拓展业务投资的入股机会
优先获得本会组织的专业突击队抢工期且价格合适的权利
优先整合个人超前思维及项目,通过团体力量共同完成,体现个人价值
通过“自产自销”新型商业模式达到“以会促商以商养会”的目的
优先参与协会爱心基金的活动,实现引领团体正能量,传播大爱贡献社会
(十一)对本会工作有监督权和批评建议权; 
(十二)有权要求协会维护其合法权益; 
(十三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。
第五条 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 
(一)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行规、会约及本会的决议; 
(二)关心支持本会的工作,积极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,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; 
(三)完成本会委托交办的工作; 
有义务向本会介绍工程施工项目与本会的其他会员
有义务向本会推荐向外拓展的优质项目,促进本会及会员的收入增加
(六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各种有关数据和统计资料; 
(七)依据规定按时交纳会费。
会员所做的项目,合理的停工要钱或者换班组,帳没清前,所有会员不能接手施工,必须遵守,否则经核实恶意竞争不遵守行规清退本协会。
第六条 会员一年无故不交纳会费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会员自愿退会应书面告知本会,并缴回会员证。
第七条 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的行为,人员相互调动挖墙角的不道德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研究可劝其退会,或表决通过予以除名。严重者全行业通报,让其无发展之地。
第八条 会员会费收取标准:会员单位及个人每年2000元。
第九条 新入会会员通过理事会批准后,缴纳当年会费2000元。
备注:会员费连续交纳3年,3年后永不交会费,享受会员一切权利。
同意并遵守本会的章程和相关的权利和义务,很荣幸加入本会
西安市新型建筑行业协会 电话:17319947057 传真:029-86331640 邮箱:2381289348@qq.com 地址:西安市长安南路交通南苑1号楼4单元2101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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